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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调整专利与软件著作权录入资产系统流程的通知
2025-11-17 14:42  

为优化工作流程,简化专利与软件著作权录入程序,现对相关录入流程进行调整,具体安排如下:

一、 重要流程变更

由原先的“先录入资产管理系统”调整为“先由科研处成果科审核”。即所有专利/软著必须首先通过科研处成果科审核,以判定是否需要录入资产系统。

二、 需要材料

发明人请按以下步骤办理。提交材料和之前成果录入材料是一样的(存档)

纸质版材料:专利证书或软件著作权证书彩色复印件+《黑河学院科研成果录入科研管理系统汇总表》(需签字并盖章)。

电子版材料(电子版发送邮箱):专利证书或软件著作权证书扫描件+

《黑河学院科研成果录入科研管理系统汇总表》电子版。

三、后续操作流程

科研处成果科将对提交的专利/软著价值进行判断,并现场告知发明人是否需要录入资产系统,以及后续操作流程。

四、特别提醒(申请前置流程)

专利/软著申请前置审批:教师在申请专利前,必须登录OA系统,填写并提交《黑河学院专利申请审批流程》OA备案,还有教师申请专利前不走审批流程不备案。

用章流程前置联系:在办理专利/软著申请用章流程之前,必须先联系科研处成果科进行专利情况初步审核,以防止违规专利申报。

五、 联系方式

如有任何疑问,请及时联系科研处成果科。

联系人:李明

 箱:hhxycgk@126.com

联系电话:1570465555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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