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(中心、部、所)、各处室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24〕12号)精神,结合学校实际,现将2025年国庆节和中秋节放假安排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
国庆节、中秋节合并放假调休共8天,具体为:
10月1日(星期三)至10月8日(星期三)放假调休;10月9日(星期四)正式上班;
9月28日(星期日)、10月11日(星期六)上班。
其中,10月6日为农历八月十五中秋节。
教学工作调整安排如下:
9月28日(星期日)执行10月7日(星期二)的教学安排,10月11日(星期六)执行10月8日(星期三)的教学安排。
10月4日(星期六)、10月11日(星期六)的通识选修课顺延。
10月1日至10月3日及10月6日的教学安排由承担单位结合本单位情况统筹安排解决。
二、有关要求
(一)教务处、各教学单位要提前做好教学调整安排以及假期前后的教学衔接工作,确保教学秩序平稳正常进行。
(二)各部门、各学院要严格落实安全防范责任,做好安全防范工作,关闭非必要电源、设备,锁好门窗,消除安全隐患,做好防火、防盗工作。
(三)各部门、各学院负责人要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,严格执行外出报备制度,如请假离岗,应明确指定外出期间代为履行职责人员,确保通讯工具24小时联络畅通、信息报送及时准确,保障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运转。
(四)各部门、各学院要完善应急工作机制,遇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,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。
(五)假期期间,学生工作部、各学院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、交通安全和防溺水教育;节假日期间注意安全,确保平安过节。
(六)节假日期间,学校公务用车全部入库封存,遇有特殊、紧急公务确需使用的,严格履行报告审批程序。
学校政务值班电话:0456-6842114;
学校警务室联系电话:0456-6842110;
维护维修应急电话:0456-6842117。
特此通知。
黑河学院办公室
2025年9月15日